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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钱承制赴广东都监

朝代:宋代|作者:苏辙|
家声远继河西守,游宦多便岭外官。
南海无波闲斗舸,北堂多暇得羞兰。
忽闻常棣歌离索,应寄寒梅报好安。
它日扁舟定归计,仍将犀玉付江湍。

    作者苏辙简介

    苏辙画像
    苏辙(1039年3月18日—1112年10月25日),字子由,一字同叔,晚号颍滨遗老,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北宋文学家、诗人、宰相,唐宋八大家之一。
    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绍圣元年因上书言事忤逆哲宗,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遂定居颍川。政和二年(1112年)卒,追复端明殿学士、宣奉大夫。南宋高宗时累赠太师、魏国公,孝宗时追谥文定。
    苏辙与父亲苏洵、兄长苏轼齐名,合称三苏。著有《栾城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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