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宋代
>
沈与求
>
即事 其二
即事 其二
朝代:
宋代
|
作者:
沈与求
|
竹树参差合,溪流半隐扉。
雨昏鸠妇闹,风急雁奴归。
策杖循沙步,褰裳到石矶。
游鱼吾共乐,身世自依违。
作者沈与求简介
沈与求(1086—1137),宋代大臣。字必先,号龟溪,湖州德清(今属浙江)人。政和五年进士。历官明州通判、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荆湖南路安抚使、镇江知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吏部尚书、参知政事、明州知府、知枢密院事。著有《龟溪集》。
更多介绍>
上一首:
晓过邻村
下一首:
过梅知宫东轩
沈与求的其他诗文
舟中闻元用遂魁天下士论归之辄成五十六字呈宏父车马至中都当举似也
天宁节致语口号
挽词二首 其二
客至具饷庖中止有豚肝客不食
诗悼邹仲容教授
托长兴吴宰僦居
葛鲁卿再和复用前韵奉酬 其二
次韵避寇二首 其二
松架
旦日趋府
诗句赏析
竹树参差合,溪流半隐扉
雨昏鸠妇闹,风急雁奴归
策杖循沙步,褰裳到石矶
游鱼吾共乐,身世自依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