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宋代
>
沈与求
>
即事 其二
即事 其二
朝代:
宋代
|
作者:
沈与求
|
竹树参差合,溪流半隐扉。
雨昏鸠妇闹,风急雁奴归。
策杖循沙步,褰裳到石矶。
游鱼吾共乐,身世自依违。
作者沈与求简介
沈与求(1086—1137),宋代大臣。字必先,号龟溪,湖州德清(今属浙江)人。政和五年进士。历官明州通判、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荆湖南路安抚使、镇江知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吏部尚书、参知政事、明州知府、知枢密院事。著有《龟溪集》。
更多介绍>
上一首:
晓过邻村
下一首:
过梅知宫东轩
沈与求的其他诗文
送章文虎秀才归荆南
书怀三首 其三
游城山夜归泛舟南溪
蚕
呈唐子明同年
郑维心用张仲宗韵见赠复次其韵奉酬 其一
维心过邵子非溪亭夜话有伤时感旧之作索余次韵 其三
观琼花
曾宏父将往霅川见内相叶公以诗为别次其韵以自见 其九
刘希颜持节按县招维心舟中小酌次维心韵 其一
诗句赏析
竹树参差合,溪流半隐扉
雨昏鸠妇闹,风急雁奴归
策杖循沙步,褰裳到石矶
游鱼吾共乐,身世自依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