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宋代
>
姜特立
>
借庵 其二
借庵 其二
朝代:
宋代
|
作者:
姜特立
|
天地即吾庐,胡为号借居。
赵州无住着,不用更还渠。
作者姜特立简介
姜特立[公元?年至一一九二年左右],字邦杰,浙江丽水人。生年不详,卒于宋光宗绍熙中。
更多介绍>
上一首:
送钱虞仲兄弟
下一首:
和徐判院见惠诗篇 其三
姜特立的其他诗文
应致远谒放翁
平原郡王南园诗二十一首 幽翠
次韵秋日五首 其四
平原郡王南园诗二十一首 许闲
闲吟
送胡守
水村
对酒
浪淘沙
赠孙宰雪中招饮
诗句赏析
天地即吾庐,胡为号借居
赵州无住着,不用更还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