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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四月不雨守臣不职之罪也将有请于神雨忽大作陈贺州有诗赞喜次韵以酬 其一
夏四月不雨守臣不职之罪也将有请于神雨忽大作陈贺州有诗赞喜次韵以酬 其一
朝代:
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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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十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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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寻常喜雨诗,言存轨物类臧僖。
相将归贺天朝雨,定有忠言结主知。
作者王十朋简介
王十朋(1112-1171),字龟龄,号梅溪,南宋著名的政治家和诗人,伟大的爱国主义者。出生于乐清四都左原(今浙江省乐清市)梅溪村。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他以“揽权”中兴为对,中进士第一,被擢为状元,先授承事郎,兼建王府小学教授。王十朋以名节闻名于世,刚直不阿,批评朝政,直言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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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赏析
不是寻常喜雨诗,言存轨物类臧僖
相将归贺天朝雨,定有忠言结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