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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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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 其一
句 其一
朝代:
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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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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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邸狱冤谁与辩,皋桥客死世同悲。
作者江休复简介
江休复(一○○五~一○六○),字邻几,开封陈留(今河南开封东南)人。举进士,调蓝山尉,历信、潞二州司法参军。又举书判拔萃科,知长葛县,通判阆州。召为集贤校理,判尚书刑部。仁宗庆历四年(一○四四),因参与苏舜钦进奏院宴会,落职监蔡州商税。久之,起知奉符县,通判睦州、庐州,复集贤校理,与修起居注。累迁刑部郎中。嘉祐五年卒,年五十六(《欧阳文忠公集》卷三三《江邻几墓志铭》)。有文集二十卷(同上书),已佚,今存《邻几杂志》一卷。《宋史》卷四四三有传。今录诗八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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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邸狱冤谁与辩,皋桥客死世同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