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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元日对酒五首 三
七年元日对酒五首 三
朝代:
唐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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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白居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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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杯蓝尾酒,一楪胶牙饧。
除却崔常侍,无人共我争。
作者白居易简介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
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
长恨歌
》、《
卖炭翁
》、《
琵琶行
》等。公元846年白居易去世于洛阳,葬于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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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句赏析
三杯蓝尾酒,一楪胶牙饧
除却崔常侍,无人共我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