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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刑身具论,七罪法当诛
五刑身具论,七罪法当诛
出自宋代
薛季宣
《
读李斯传
》
上蔡游公子,真情本自愚。
五刑身具论,七罪法当诛
。
逐兔踪牵狗,亡秦效击胡。
明功与周召,为问骊山徒。
作者薛季宣简介
孙观正,孝宗干道九年(一一七三)提点制造御前军器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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