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刑身具论,七罪法当诛

出自宋代薛季宣读李斯传

上蔡游公子,真情本自愚。
五刑身具论,七罪法当诛
逐兔踪牵狗,亡秦效击胡。
明功与周召,为问骊山徒。

作者薛季宣简介

薛季宣画像孙观正,孝宗干道九年(一一七三)提点制造御前军器所门。更多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