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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刀自断命根,不要依草附木
利刀自断命根,不要依草附木
出自宋代
释道颜
《
颂古其八七
》
利刀自断命根,不要依草附木
。
若有一法与人,永入拔舌地狱。
作者释道颜简介
释道颜(一○九四~一一六四),号卍庵,俗姓鲜于,潼川府飞乌(今四川射洪西南)人。少依净安谏律师试经得度。南游遍扣耆宿,及悟还蜀。后依大慧宗杲禅师,分座径山。迁住无为,荐福及报恩,晚居东林。孝宗隆兴二年圆寂,年七十一。为南岳下十六世,径山大慧宗杲禅师法嗣。《嘉泰普灯录》卷一八、《五灯会元》卷二○有传。 释道颜诗,以《古尊宿语录》所收《东林和尚颂古》编为第一卷,《嘉泰普灯录》等书所收,合编为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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