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谓乌鸟恶,安巢最高枝

出自宋代曾巩庭木

庭中有佳树,清影四面垂。
往往风雨夜,蛟龙此投依。
留之待鸾凤,未许燕雀窥。
谁谓乌鸟恶,安巢最高枝
不顾白日照,直傍阴虹飞。
自恃栖托稳,岂忧弹射危。
三春独翱翔,百鸟敛羽仪。
凤凰不能争,况乃凫雁微。
既务志意得,都为世可欺。
白昼攫鼎肉,从容择牷牺。
近人不肯避,一怒终夜啼。
遭其瞰墙屋,祸患岂可移。
听之欲占赦,妇女固已痴。
忿害乃其所,何肯报福厘。
行路指之叹,童稚争骂讥。
鹦鹉献至尊,言语固可奇。
翡翠输太府,器服所取资。
雉鸡美文章,贽赠理亦宜。
鹰鹯逐恶鸟,天威得施为。
关雎于周室,耿洁配后妃。
莫如此鸟顽,饱食无所裨。
一善不能有,丑声日交驰。
但知择嘉处,巍然治其栖。
众怒未易忽,徼幸亦有斯。
安知无刀斧,崩分弃毛皮。
且勿引蠹虫,使树心本披。
亦有爱搏击,钩连枭与鸱。
亦勿乐顺己,窟穴藏狐狸。
凡能致大患,鲜不自豪牦。
未知引避去,此语足自规。
惜哉种树意,长与事乖违。
古来亦如此,壮士徒嗟悲。

作者曾巩简介

曾巩画像
曾巩(1019年—1083年),字子固,汉族,建昌军南丰(今江西省南丰县)人,后居临川,北宋散文家、史学家、政治家。
曾巩出身儒学世家,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诗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及第,任太平州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通判。熙宁五年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沧州等知州。元丰四年(1081),以史学才能被委任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五年(1082年),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追谥为“文定”。
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他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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