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宝构虽同直,白发鱼符各未归。
倚玉讵应公论许,续貂还恐邑人非。
莫辞海畔留连久,须惜天涯故旧稀。
预想明年双节召,九霄鹏翼看横飞。
作者曾巩简介
曾巩(1019年—1083年),字子固,汉族,建昌军南丰(今江西省南丰县)人,后居临川,北宋散文家、史学家、政治家。
曾巩出身儒学世家,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诗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嘉祐二年(1057年),进士及第,任太平州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通判。熙宁五年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沧州等知州。元丰四年(1081),以史学才能被委任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五年(1082年),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追谥为“文定”。
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他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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